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(综合评价)招生服务指南

发布者:新闻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2-17浏览次数:873


     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山东省共设置单独招生计划160人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人。如何报考呢?分专业设置情况如何?采取什么样的考试形式?下面就由小编将有关事项详细和您介绍一下:

(一)高考补报名

近日有同学询问:没有报名参加高考能否直接报名单独招生呢?小编在此答复:没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是不能直接报名单独(综合评价)招生的哦!

27日,经教育厅研究,决定为部分错过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(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报名的考生,提供一次高考补报名的机会。

1.考生网上填报信息

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,登录报名网站(http://wsbm.sdzk.cn)填报本人信息。时间为222日至23日(每天9:00-18:00)。

 

2.考生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

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,时间为224日至26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高中毕业证(或同等学力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,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具体时间、地点等由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安排。参加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,2021222日前已完成高考报名并有意愿参加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考生,请在本次高考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期间向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。  

 

3.考生网上缴费

完成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,于31日至32日(每天9:00-18:00登录报名网站(http://wsbm.sdzk.cn)进行缴费。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补报名各项事宜,逾期不再办理。

 

(二)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 

1.报考时间

   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33-5,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(http//wsbm.sdzk.cn/gzdz)选报我院及专业。

 

2.报考对象

(1)单独考试招生对象: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(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)。中职生不限报考类别可跨类别报考专业。

(2)综合评价招生对象: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。

 

3.报考条件

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报名后,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(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)或综合评价招生。

 

4.考试时间及方式

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,须在33日至5通过我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qdec.edu.cn)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参与我院组织的考试。考试时间:2021313-14。考试方式:线上测试,具体考试科目、考试课程标准、考试流程等于31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。

 

5.考核项目

(1)单独招生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线上测试方式,总成绩300分。

(2)综合评价招生采取“综合素质评价+职业适应性测试”线上测试方式,总成绩300分。

注:以上内容如有变动,以学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为准

       

2021年单独(综合评价)拟招生专业及咨询电话

二级学院

招生专业

学制

收费标准

单独招生

综合评价招生

联系人及

专业咨询电话

备注

智能制造学院

数控技术

3

5000

25

赵老师17560054388

 

模具设计与制造

3

5000

25

宋老师18765976930

 

智能控制技术

3

5000

25

纪老师18561330236

*

工业设计

3

5000

25

李老师13583208962

*

机电工程学院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3

5000

20

邱老师13863950188

 

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

3

5000

20

赵老师15063952101

 

工业机器人技术

3

5000

20

刘老师15092417101

*

信息工程学院

移动通信技术

5G方向)

3

5000

15

张老师15753270968

 

大数据技术与应用(校企合作)

3

9900

10

高老师15610069017

青软集团

软件技术(校企合作)

3

9900

15

刘老师16678507719

青软集团

备注:标注*的为2021年拟增专业,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。

 

6.注意事项

(1)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、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;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,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、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。

(2)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在人才培养、毕业证、收费、退费、学生资助、奖助学金等方面与我院通过春季高考、夏季高考统一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
(3)新生入学后,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核查,如发现伪造、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或其他舞弊者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。

 

(三)联系我们

学院官方网站:http://www.qdec.edu.cn

招生咨询热线:0532-5895260018806391171150921831771396978757718806391182

招生咨询QQ群: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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